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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金融研訓院
本院之成立,可謂是我國金融業務發展歷程中之重要里程碑,並肩負我全國金融人員研究與訓練之任務將益為艱鉅重大,我全體同仁均兢兢業業、奉獻心力,以期我金融業務現代化以及闢建亞太區域金融中心之理想順利實現,俾早日將我國晉身為已開發國家之林,不負本院創立之神聖使命。   服務對象: 銀行、票券、信託、基層金融機構及其他週邊金融機構從業人員。 一般工商企業、大專院校學生與社會大眾。 政府相關機構之官員及學術界之學者專家。 國外政府官員、金融從業人員及學者專家。  羅斯福路3段62號8F 本院宗旨:推廣金融教育及研究,提升專業素質,以促成金融業務現代化。 本院簡介: 行政院86年7月24日第2537次會議通過「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計畫第2階段執行方案」,其中有關金融中心部分執行事項之一為「研擬金融人員研訓中心擴建為金融研究訓練院」,金融人員研訓中心爰針對本身軟硬體之擴充,研擬擴建計畫。   根據上述決議,金融人員研訓中心除請有關單位組成聯合專案小組外,並與金融財務研訓中心協商另先行設立研究小組,針對整合可行性作較深入之分析與探討。87年9月2日研究小組召開第1次會議,嗣後經5次會議討論修正完成「金融研訓資源整合可行性研究報告」,同期間另組成法律諮詢小組,就兩機構整合可行性之法律面進行研究,並將研究結果納入報告。   88年6月8日聯合專案小組審核上述報告後決議:兩機構之資源整合,「採金融財務研究訓練中心解散,剩餘財產歸屬於金融人員研究訓練中心,金融人員研究訓練中心再擴充變更為金融研訓院」以及「為有效推動本案,二中心整合應合組籌備小組」。   由財政部及上述二機構首長共同組成籌備小組,於88年9月及12月分別召開籌備會議,就新機構之名稱、捐助章程、組織架構、原兩機構業務整合、以及原捐助單位暨員工之相關權益等重要事項進行研議並達成協議。   金融人員研訓中心之改組案,經該中心第7屆第3次董監事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後提報財政部,於89年3月14日奉准設立,並於89年6月1日正式更名為「台灣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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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訓練#金融#信託#票券
特別休假使用規定:勞工與企業需了解的關鍵細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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